印尼语公文语体的特点
公文语体是指行政事务领域中一种特有的表达手段体系。它在*、社会团体和其他一切社会上层建筑中起着上报下达和通知的作用。
根据使用目的和场合,公文语体可分为法律语体、外交语体、军事语体和经济语体等。
法律语体.指宪法、法令、公告、条例、判决、章程、协议等。
外交语体.指条约、协定、备忘录、照会和外交公函等。
军事语体.是指各种命令、规定等.
经济语体.是指议定书、合同、工作函件等。
一般事务语体是指普通事务文件、事务性规定等。
与其他语体比较,公文语体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准确性.这是因为*的法令、与他国签订的条约、军队的命令和经济上的合同等,都要求准确无误,避免误解或产生歧义。
(二)程式化.为了便于撰写和审阅,公文语体其不同用途在遣词造句、文章结构上分别形成若干固定的格式。
(三)不宜用欠规范化的词,句法上要求严谨.不用省略句式。去看看:印尼语感叹词怎么用?
(四)不宜用夸张、拟人等文体手法一般不用惊叹号.这是由公文体的作用决定的.因为公文语体的主要作用是向读者传达一定的信息,而不是激发人们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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