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都在咨询上海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限制为自己的做准备,我也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上海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上海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和时间???
1.上海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上海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纪守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部分科目: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2.上海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和时间?
上海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级别进行报名。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加考专业”。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1年5月29日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1年5月30日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和证书效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加考专业考试(级别为“加考专业”)成绩当年有效。2021年度参加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度。在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加考专业合格证明的,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仅限本市申请注册使用。本市注册时有关*将会严格核查劳动聘用关系,如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等情况。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一)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10:00-3月31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完成注册和上传报名照片(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同时务必牢记注册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其中,“考三科”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加考专业”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报名点提供考试报名咨询等服务(非考试地点),选定后不得更改。(三)考试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仍需按报名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四)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5月25日10:00-5月28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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