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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校(院)招生简章

日期:2022-04-20 10:58:22     浏览:86    来源:云南五年制大专信息推广网
核心提示:云南家医药类专科学校开始招生啦!

云南家医药类专科学校开始招生啦!


学校简介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是在云南经济管理医基础上分立设置的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医药类高等院校。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地理位置优越,现在昆明校区和安宁校区两个校区,每一个校区都有自己的特点,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备,具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建有实验实训室 71 间,基础建设投资达 4.57 亿元,教*研仪器价值 4500 余万元,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环境。

师资力量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6 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教师45 人,占专任教师的42.45%;并且我们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46 人,占专任教师的43.39%;"双师型"教师35 人,占专任教师的33%。我们学校还从各大高校引进医院教授、博士、主任医师到我校开展教*研工作。

培育目标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积极为毕业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提供奖助医保服务等一系列的服务。在学校也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各种技能竞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学校秉承国际化办学理念,为学生搭建多元化、多渠道的出国学习交流平台,增强学生的实践锻炼能力,同时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及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专业 + 非通用语"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就业选择,真正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这一直是学校的宗旨与目标。

 

实训设备

学校建有实验实训室 71 间,拥有专业的基础实验(训)中心、口腔医学实验(训)中心、护理实验(训)中心、药化实验(训)中心等多个实验(训)中心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实验室、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实验室、药物分析实验室等多个实验室。

实习实践

学校奉行医教协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积极开拓校外实习基地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拥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云南博亚医院(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医附二院石林天奇医院和安宁鑫湖医院 3 家教学医院和昆明医科较好附属医院、医科第二附属医院、医科第三附属医院等45 家实习医院。实习企业有云南白药集团、修正药业集团、鸿翔一心堂药业等 32 家,产教融合基地有昆明定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等 3 家,就业基地有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芒市护康医院等 4 家医院。为学生实训、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现已形成了"校院一体、医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在同类院校中独树一帜。

 


学生就业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为毕业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毕业生实现就业。学校提供奖助医保服务,设立"翰文教育助学金",为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学校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为学生创建浓厚的艺术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多元成长、个性发展,举办各种技能竞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学生毕业之后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奖助学金                  

1.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评选可享受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奖学金(6000元/年);

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和助学金(一等奖3800元/年,二等奖2800元/年)。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8000元/年。

3.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或在校生,可申请补、代偿学费8000元/年,另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金本科生4000元,专科生3000元;学生批准入伍后高校所在地的地方人民还将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给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000—150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评选可获得翰文教育新生助学金2000元/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

目前大力支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办理简便、快捷,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另外,我院针对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为辅的助学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院的,我院概不录-取。

6.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所在地。

报到须知

1、报到时需交: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2、学费、住宿费按学年在报到时一次交清,学生所带费用可存入银行,办理银联卡,到校后直接刷卡交费、微信支付或直接将现金交财务处;

3、行李自带或到校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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