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下面是3.15消费者发言稿,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每年3.15,年年讲维权,多年前的王海风暴已经逐渐被遗忘,虚假的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会继续,但有多少人对此还感兴趣呢?有多少人仍然相信呢?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讲座般的倡导,人们的内心已经知道,有这么多的黑心商人在侵害他们的利益。
事实证明,有很多霸王条款欺凌他们的权利,事实证明,他们可以通过法律和消费者协会与之斗争。但与此同时,非法交易者难道不知道吗?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有更复杂的手段和肆无忌惮的商人变得越来越复杂。所以,我们的消费者协会总是坚持旧的规则,没有太多的变化。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了有问题的商品,与商人的谈判没有结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应该首先想先咨询商家,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好吧,要解决的问题是顺利。
如果不能相同,这个时候可以问消费者去有关*进行技术上的评价商品,消费者承担鉴定费用也应他,除了做技术鉴定的成本有时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所以计算如果消费者抱怨最终成功,得到了补偿。
在这段时间内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会使补偿超出它的价值。仅仅这一点就会让许多人退缩。
没钱,没精力,没时间。除非是像王海这样的专业造假者,不然商品的价格也不便宜,否则,普通人谁能承受得起这么多的痛苦呢?
也正因为如此,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因此,我认为,权利保护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些原来的消费者,如货物的技术鉴定,是否有可能改变,而不是让消费者证明货物有问题,*是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
这样既可以减少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起到对不法商贩的威慑作用。毕竟,消费者得到有问题的商品不是他们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