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是什么?
【答】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如下: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当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该原始凭证附在一 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 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等...
填制记账凭证时如果发生错误,应当根据发现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类型,来用恰当的更正力法更正。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 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目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确保借贷平衡。必须根据*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单精练。
应能使阅读的人通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只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收入或付出的经济业务,应以付款业务为主,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