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报考条件: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中等专业以上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数;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鉴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