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按用途怎么分类
(1)建筑型挖掘机。建筑型挖掘机有履带式、轮胎式和汽车式等几种。其工作装置一般有正铲、反铲、抓斗、吊钩等,斗容量一般小于2 m³ ,适用于挖掘和装载I-IV级土壤或爆破后的V-VI岩石。
(2)采矿型挖掘机(专用型)。采矿型挖掘机主要采掘爆破后的矿石和岩石,一般只用正铲工作装置。按作业要求,个别采矿型挖掘机还配有拉铲装置和起重装置,斗容量一般为2-8 m³ ,适用于挖掘爆破后的V-VI级的矿石和岩石。
(3)剥离型挖掘机。剥离型挖掘机有履带式和步行式两种,用于露天矿表层剥离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履带式为正铲工作装置,采用铰接动臂或具有辅助动臂的特种结构形式,斗容量一般为4-53 m³ ,由多台发动机驱动;采用双履带、四履带或八履带行走装置。步行式为拉铲工作装置,斗容量一般为4-25 m³ ,由多台发动机驱动;行走装置采用步行原理,以解决在松软或沼泽地面上的行走和稳定问题(使用这种行走装置,当整机的质量为160-1400吨时,作用在地面上的压力仅为0.08 --0. 15 MPa) 。
(4)隧道挖掘机。隧道挖掘机具有特种工作装置和较小的转台尾部回转半径,专用于在隧道、坑道、地铁等狭窄的条件下工作,进行挖掘和装载I一IV级土壤或爆破后的V- vI岩石。它通常有短臂式和伸缩臂式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