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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税务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对外出租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税务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对外出租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7-11-26 03:52:57 浏览:
410
来源:
广州培训网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现将*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国税地函发[1991]4号《*税务局关于
铁道
部所属单位对外出租房产征收
房产
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过去未按
财政
部(86)
财税
字第326、340号文(见地方税法规汇编《2》) 有关征收
房产税
规定执行的,应予追缴。 附件:*税务局关于
铁道
部所属单位对外出租房产征收
房产
税问题的批复(199 1年1月11日国税地函发[1991]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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