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立于1958年,前身长沙市卫生学校,2011年升格为长沙卫生职业*,2014年恢复开办临床医学专业。
我院自1960年起开办专科临床医学专业4届,1981年7月起经原省教委批准开办大专层次的口腔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诊断专业8届,1999年起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办五年制高职大专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3届;1994年起开办*成教临床医学大专班10届;1970年起开办了30届中专层次临床医学(含社区医学、妇幼专业)专业,共为本市和全省培养了2450名大、中专合格的临床医学技术人才。
长沙地区公办卫校,医学专业招生要求,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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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毕业生能在岗位上不断学习、努力工作,受到用人单位普遍欢迎,许多学生成长为院长、卫生局长、市级领导等行政干部或成为医院业务骨干、科主任、享受*特殊津贴的技术*。
2000年省教育厅组织对全省高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办学受到*一致好评。
经过数十年教育实践,从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模式、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教学运行管理等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和医学高等教育的经验。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康复治疗领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职业技能和临床医疗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毕业后能在能在农村基层提供医疗、保健、预防、康复、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等综合卫生服务的实用型卫生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在乡镇卫生院、乡卫生所、社区医疗机构等从事医疗、卫生防疫、保健和卫生管理工作;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