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审核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大家都已经了解很多了,等考试成绩和分 数公布后。除了部分地区考生需要参加考后审核以外,其他地区的通关考生就是等着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了。接下来,老师给大家带来"云南省执业药师考后审核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资格核查职能职责分工
2020年度全省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核查工作,按考试合格人员"报名地市"划分,由相应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地市为"云南省人才市场"的,由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负责。
二、资格核查材料报送
(一)人员范围
2020年度云南省执业药师*考试云南考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按自动放弃资格核查处理,考试成绩作废。
(三)报送材料方式
按照省委、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为确保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核查工作顺利开展,请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核查文档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四)报送材料清单
1.身份证;
2.学历证;
3.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岗位年限证明(附件2);
4.云南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考试合格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 诺书》(附件3);
6.填写《执业药师职 业资 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核查表》(附件4)核查资料清单栏,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7.报考*科目的,还需提供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对应职称证书。
(五)报送材料要求
1.请考试合格人员按照资格核查材料电子版PDF模板(附件5),将所需报送材料原件扫描合并为一个电子版PDF格式彩色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文档内容必须清晰、规范、整齐、完整。非PDF格式文档不予受理,必要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2.请考试合格人员如实提交资格核查材料,如弄虚作假,提交材料不实,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六)材料报送途径
考试合格人员请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 业资 格考试云南考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中报名地市名称,将电子版PDF文档发送相应的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络员电子邮箱内(附件6)。
三、资格核查过程
(一)资格核查执行文件
各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按照《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 会保 障部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 业资 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 业资 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 号)(附件7)、《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 业资 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 号)(附件8)、《云南省人力资 源和社 会保 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9)、《云南省人事考试院印发的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 业资 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附件10)等文件规定,开展资格核查工作。
(二)资格核查过程
各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以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提交的资格核查材料为依据,开展资格核查工作。重点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年限、报考人员考试属地化管理等报考条件信息开展进一步核验核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格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及数据为依据,按职能职责分工协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及省人事考试院,开展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人员、发放等相关工作。证书申请邮寄具体时间,请关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
四、公示
省药监局按规定对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工作栏目(http://mpa.yn.gov.cn/),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 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
五、监督举报
在资格核查、公示期间接受对考试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实填报、虚假、违规参考、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失信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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