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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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