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9月1日起,*质检总局公布的*修订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北京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新《规定》的培训工作,8月27日,该局特邀参与文件起草的*认监委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专家为全局69名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的检验检疫人员介绍了《规定》的修订背景和过程,并针对各条款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在培训中,该局要求各*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将其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的要求,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
据了解,本次修订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的实施以及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实了监督管理和罚则的内容。新修订的《规定》将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更好、更扎实地开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