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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电脑培训资讯 > 数据库培训资讯 >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重新制定的通知
各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指定检查机构、CCC标志发放管理中心:
现将《*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3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认监委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