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教育网合作机构 > 培训机构 >

东莞职业认证培训网

欢迎您!
朋友圈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9:00-21:00

位置:培训资讯 > 关于计算机、电视机、投影机产品执行新版节能认证标准的通知

关于计算机、电视机、投影机产品执行新版节能认证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9-10-16 00:00:00     浏览:313    来源:东莞职业认证培训网

各相关认证企业: 

  计算机、电视机、投影机产品新版节能认证技术规范/标准已发布,具体如下:

  

产品

旧认证依据

新认证依据

投影机

CSC/T2256-2007《数字投影机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CQC6102-2009 《投影机节能环保认证技术规范》

计算机

CCEC/T22-2003《计算机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CQC3114-2009《计算机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平板电视

CSC/T17-2005《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CQC3113-2009《平板电视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CRT/背投彩色电视机

GB12021.7-2005《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2021.7-2005《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指标升级)

  

     现将上述认证产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0月15日起, 上述产品采用新认证依据实施认证。

 

    二、对于CRT彩色电视机产品,已获节能认证的证书持有人于2009年10月15日起向*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申请换发新证书,凡能够提交由CQC委托检验的、指标满足待机功率为1W,能效指数为0.75的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该单元产品可以免去产品重新检测,直接更换新版节能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报告的产品单元,需重新进行样品检测,合格后换发新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对于计算机、投影机、平板电视、背投电视产品,已经获得节能认证的旧证书持有人应于2009年10月15日起、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技术规范/标准节能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依据新技术规范/标准实施的样品检测,合格后换发新证书。 旧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对于换证期内发生的变更,原则上采用新规范检测,证书有效期延续。如企业提出申请采用旧版规范,则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10年10月15日。

 

    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撤销。

 

    联系人:产品认证一部 崔文喆 电话:83886299

                         白仰洲 电话:83886351

                                传真:83886362

                           *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如果本页不是您要找的课程,您也可以百度查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