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拓展阅读
压力容器的分类
5、按使用方式分:
(1)固定容器——安装和使用地点固定的容器;
(2)移动容器——没有固定使用地点的容器(如气瓶、罐车等)。
6、按安全监督的重要性或一旦发生事故的危害性(取决于压力、容积和介质危险特性三因素)分:
(1)*类容器
(2)第二类容器
(3)第三类容器
▲具体划分方法详见*质检总局制发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4-2009)附件A,也可查看容器铭牌上的标注。规律是:*类容器必为低压容器,但低压容器有可能因介质毒性高,容积大而列为第二类甚至第三类容器;中压容器有可能属第二类容器,也可能因介质毒性高、容积大而列为第三类容器;高压容器均为第三类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