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拓展阅读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4、行车行走应首先鸣警铃,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1米。严禁在人头上越过,不准用行车吊着工件进行维修加工, 对不符合规程的使用项目,一律不准使用。天车下人人要戴安全帽,起吊物下严禁站人。
5、不准吊起重物长时间停留在半空,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
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必须减速缓行,至少提前半米停车, 以免发生越轨事故。小车和升降不可同时开动,运行中未完全停止,不可改开倒车。
6、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事故,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