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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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3.4 叉车的行驶速度
3.4.1 室外道路上叉车的行驶速度≤10公里/小时。
3.4.2 室内行驶或倒车, 叉车的行驶速度为≤5公里/小时。
3.5 叉车使用中的其他事项
3.5.1 仓库和车间根据岗位需要,上报人事部要求培养叉车驾驶员,但总人数不得超过叉车数的50%。
3.5.2 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叉车驾驶证。
3.5.3 每辆叉车由使用*指定叉车驾驶员保管,未经*主管和保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