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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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3.5.7叉车驾驶员操作前须听清指令,看清作业单,确保操作无误。
3.5.8叉车驾驶员在对货架上的货物进行操作时,*上层货物距顶板的距离要大于50厘米。每一垫仓板堆物高度不得大于1.6米。整板包装完好的树脂粒子等物料如大于1.5米小于1.8米,仅限于放置货架下面一、二层,不允许放置于第三及顶层。
3.5.9叉车严禁把铲齿升在高位时运行,每次取完物品以后,都应先把铲齿放到低位后才能运行。严禁员工站在铲齿上。
3.5.10叉车运行时要小心操作,不能撞击货架立柱。一旦货架立柱被撞弯,则立柱承重将大大下降,严重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一旦货架立柱被撞击,应马上通知工程设备部进行检查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