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拓展阅读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5.5、行驶时,不得将货叉起升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严禁将货叉起升过高进行长距离载物行驶。行驶时,应避免急刹车和高速转弯。内燃叉车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熄火滑行。严禁横跨坡道行驶和在坡道上转弯。
5.6、载运影响驾驶员视线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禁止超负荷作业;禁止用高速惯性力叉取货物;禁止叉物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5.7、叉车叉装物品时,货叉周围严禁站人,以防倒塌伤人。
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时,叉车要保持空档,驾驶员严禁离车,拉紧手动刹车,集中精力观察货叉上作业人员的情况。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叉装、叉卸作业时,应注意车轮下不要碾轧物品和防止叉头刮碰物品及周围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