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征集专科志愿时间表
高职专科批 8月6日8:00-8日17:00 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
8月12-14日 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
8月16日8:00-17:00 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
8月18日 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8月21日8:00-17:00 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8月23日 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湖南招生考试咨询
投档操作
1.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按照单个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和艺术类平行组专业投档比例为*),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本科批各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查看本校生源预测统计信息(其他批暂不提供生源预测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将按*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按*的比例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招生的艺术类非平行组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录取管理组对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和投档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签字后交信息技术组,信息技术组依据投档条件设置通知单设置各院校投档条件并经核对签字确认后生效。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除投档成绩以外,我省一般只对考生高考单科成绩、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条件做投档条件控制,对于在招生章程中已公布了专业限制条件且单设了院校专业组的院校,如果需要设置投档控制条件,请在设置投档比例时,同时提交以上投档限制条件要求,其他情况一律不做控制。
2.按规则投档。一是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对口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计划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招生及需要面试或签约的其他类型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二是空军、海军飞行学员招生,按有关单位或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院校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我院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三是其它类型招生(含非定向计划、定向就业计划、*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