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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10:落实科学发展 教育亮点纷呈

日期:2008-04-30 00:00:00     浏览:297    来源:全国教育咨询平台
市教育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不断深化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目前,东莞教育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前列。东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有:
一、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 “以县为主”的教育办学体制,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使市镇两级财权和事权划分更加合理,切实减轻村级经济负担,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效益,东莞市委、市*决定,对中*办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由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改革后,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回市*统筹办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由镇街统一管理,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镇街*经常性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按经市核定的学生人数和年生均教育成本的90%拨付,余下10%及超出市核定成本以外的经费由镇街负担,镇街*所需办学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市财政增加教育经常性经费投入8.4亿元。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
为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根据办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市教育局颁发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省一级学校、*示范性高中及省、*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的标准,新建高中阶段学校15所,扩建12所,全面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争取在2011年前,把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把东莞打造成全省高中教育高地。
三、成立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中心
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东莞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全部收归市教育局直属管理,这给教育局的直属学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压力。为了缓解管理压力,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机构,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市委、市*提出了成立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中心,协助教育局加强对直属学校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的建议。直属学校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中*校管理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科,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并指导学校实施;对直属学校的办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直属学校的基建指导工作和年度经费预算的初审工作;协助市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开展工作。目前,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中心已正式成立并运作。该机构的成立,为东莞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全市学校的办学水平,发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四、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2005年底,东莞的省教育强镇总数达23个,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教育强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后,根据东莞市委、市*《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东莞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镇创建省教育强镇,在财政、政策、经验上给予支持,2006年和2007年市财政共投入4.5亿元,对9个未创建省教育强镇的镇进行补助。市教育局加强指导,2006年沙田、茶山、中堂、洪梅等4镇顺利建成省教育强镇,2007年石排、麻涌、企石、谢岗、望牛墩等5镇也通过了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五、统发全市公办中*教职工工资
长期以来,东莞不同镇街之间、不同学校之间教职工工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部分镇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市财政为此增加对镇街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1.09亿元。为使教师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从2007年9月起,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全市教师工资统发机制更为完善,进一步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这两项改革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使一些镇街教职工工资的发放水平得到提高,稳定了全市教师队伍,促进了城乡教育、区域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六、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东莞市委、市*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财政每年共需增加教育经费14624.63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7514.89万元,镇级财政负担7109.74万元。在此基础上,东莞市委、市*又决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实现完全免费义务教育,财政每年共需增加教育经费6675.18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3170.31万元,镇级财政负担3504.87万元。
今年,石排镇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制定了《石排镇本镇户籍人口从幼儿园到*免费教育实施办法》,明确了稳妥推进户籍人口从幼儿园到*免费教育,力争在2008年实现从*到高中免费教育、2009年实现从幼儿园到高中免费教育、2010年实现从幼儿园到*免费教育的目标,并对实行从幼儿园到*免费教育的对象、范围、项目、标准、实施步骤、经费负担和相关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说明。这一措施是对进一步推进免费教育的有益探索,将为彻底解决我市户籍人口“读书难”的问题提供经验。
七、积极解决非莞人子女读书问题
东莞市按照“以流入地区*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为主”的精神,并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采取在公办学校借读和举办民办学校的办法解决新莞人子女(即流动人口子女)读书问题。各镇街都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利用剩余学位尽量招收新莞人子女入学。为了减轻新莞人的经济负担,还规定经镇街以上教育行政*批准入学,并到指定公办学校借读的农业户口新莞人子女,其父母在同一招生学区所在地有固定住址,且连续暂住5年以上,并有合法就业经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收费标准按本市普通生书杂费标准收费。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新莞人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着力提高民办学校的质量,使之成为解决新莞人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渠道。至2007年底,东莞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有220所,其中,办学层次为*的有117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2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2所,多层次学校8所,幼儿园360所。全市中*非户籍学生有44.2万人,其中,在公办中*借读的有11.9万人,占全市非户籍中*生的26.9%,在民办学校就读32.3万人,占全市非户籍中*生的73.1%。
在解决新莞人子女读书问题的同时,市教育局也对华侨华人子女在东莞接受教育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凡年满六至十八周岁,有学习能力,祖籍为东莞的华侨华人子女、在莞投资的华侨华人子女或在莞就业的华侨华人子女,可申请在东莞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华侨华人子女就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的,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即这类学生也可享受东莞市的免费义务教育。解决好在莞华侨华人子女的入学问题,是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双转型的重要措施,是市教育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
八、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东莞市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普通高考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7年,全市普通高考录取人数继续保持较大增幅。普通类考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5668人,录取率为88.3%,比全省平均录取率高15.5个百分点。其中被第二批本科以上院校录取共7817人,本科录取人数占录取总数的50%。2007年,全市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达52802人,每万户籍人口普通高校在校生313人,普通高考每万户籍人口升*为88人,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列*位;每万户籍人口升本科为43人,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列第二位,成人高校在校生数和自学考试人数继续保持较大规模。2007年,东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9%,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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