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堂镇宣传教育办推荐的基础上,我局于08年6月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市一级学校的中堂第三*和中堂第四*进行了评估,现将拟授予东莞市一级学校的中堂第三*和中堂第四*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23126001或23126009,或传真23126001,或发电子邮件至ddswmj@dg.gov.cn。个人来电或来件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东莞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东莞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