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使会员们向消费者促销,侵害了其他竞争对手,近日,洛阳栾川县工商局依法对城关镇格兰魅至尚生活会所作出处罚。
据了解,栾川县城关镇格兰魅至尚生活会所于今年7月,在栾川县城推广和销售格兰魅系列化妆品。他们采取会员制消费,销售一套产品返还现金400元,两套返还800元,销售第三套产品开始返还500元,诱使会员们向消费者促销。
据悉,栾川县城关镇格兰魅至尚生活会所的行为侵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属于利用贿赂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该行为违反了《*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工商总局60号令《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有关规定,工商*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记者 杨非 实习生 夏秀琴 通讯员 赵梅香 郭晓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