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有津贴 培训有经费 晋升有保障
北京高校辅导员大有干头
2008-12-12
在12月10日召开的北京市高校辅导员工作会议上,由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等*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为首都高校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教育部副部长陈希出席会议。
近年来,由于在校*生数量的大幅增长,高校辅导员的力量相对不足,再加上辅导员待遇多年来没有根本的改善,辅导员工作的吸引力相对下降。为此,北京市委、市*非常重视高校辅导员工作,北京市委常委会、市长专题会分别研究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据介绍,北京市将推进高校总体上按照师生1∶200的比例设置辅导员岗位,保证在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院系、年级配置专职辅导员,学校可结合情况选聘优秀在读研究生、部队转业干部、退休教师等从事辅导员工作,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研究制订北京高校辅导员上岗准入标准,对新上岗辅导员颁发上岗资格证书,逐步实现辅导员持证上岗。学生心理咨询和发展辅导是辅导员工作的基本技能,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发展辅导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辅导员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取得两项专业证书。按照每年人均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设立辅导员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全市辅导员进行课题研究和骨干示范培训,建立北京高校辅导员网络学习与交流平台。
从今年开始,北京将利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定向培养、重点资助、访学交流等形式,培养若干名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型辅导员、500名拥有心理咨询师和发展辅导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型辅导员、1000名*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设置学生事务管理的硕士和博士培养方向,鼓励专职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事务管理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定期选拔优秀辅导员到国外高水平*进修学习,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为辅导员工作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
北京还将设立高校辅导员工作岗位津贴。按照每个辅导员岗位每月500元的标准,核增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由学校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为辅导员和行政职级发展建立制度保障。完善辅导员评聘政策,保证辅导员在评聘中具有适合其岗位特点和专业发展的评聘序列。
据介绍,北京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和10名优秀辅导员标兵;加大对优秀辅导员的宣传;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和干部选拔的重要来源。同时,建立辅导员在学校与其他*之间的流动渠道,每年推荐一批优秀辅导员到北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高校共有专兼职辅导员6500名,90%以上为研究生,其中30%具有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