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5号),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0年5月举行。现就我省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教育*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会计考办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