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佛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监控,确保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合规,今年9月,在市级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国库支付中心设立了专门的监控岗位,建立了监控日志制度和周报制度,重点监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的资金。
目前,纳入佛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已达136个,集中支付的资金通过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两种方式进行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财政资金的流转特点,直接支付的整个用款过程已经完全通过支付系统控制,而授权支付则由预算单位在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内自主办理支付,为此,授权支付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是国库支付中心监控的重点。为此,国库支付中心将监控职能从会计核算部中独立出来,设立专职的监控岗位,对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的资金实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的范围包括:划转到预算单位自有帐户的资金;划拨给上级、下级及下属预算单位帐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授权支付;预算项目、用途与收款人不符的款项;同一日同一收款人同一用途的多笔划款;资金用途与收款人所能提供的服务或商品不符的支付事项;大笔提取现金;同一日多笔提取现金及其他可疑或异常情况。国库支付中心专职负责监控的人员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系统网上的数据和信息,实时对预算单位的每一笔资金支付业务进行监控,记录和整理监控日志,并将监控结果报告给相关业务*。
今年9月,国库支付中心对市级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1,461笔授权支付资金进行了网上实时监控,监控信息经过分析和整理,与相关单位核实后,反映出各预算单位支出较为正常。在监控过程中也发现有些支出有待进一步跟踪核实,支付中心及时将有关监控信息反馈给市财政局业务科,有关业务科已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跟踪了解,没有发现明显违规的支出,但也发现一些单位由于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操作规程还未完全适应,在办理授权支付时,存在支付凭证的内容和摘要填写不规范和不完整等问题,市财政局及时督促预算单位严格规范资金的支付行为。
通过网上实时监控,能够在国库集中支付这一新的财政拨款方式下,及时发现和防止违法违规支付财政资金的现象和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监控岗位的增设,充分发挥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实时监控的功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佛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督体系,有效地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