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自主选择,体现学生的兴趣特长。
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可根据相应规定参加合格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当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人员。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的选择性考试由云南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由云南省统一制定标准,州、市教育行政*组织实施。
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春季、秋季学期末,每次考试全科开考。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下学期,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在*统一考试结束后随即安排进行。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普通高中学生可使用合格性考试量化成绩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科目成绩按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选择性考试的6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考生首先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考试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志向、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等因素进行选择。
第二,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第三,结合所在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实施方案》确定,选考物理、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之间不具备可比性,无法直接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因此,将考生原始分按照统一的规则转换成等级转换分,能较好地解决不同再选科目之间成绩的可比性问题,更科学合理。下一步将出台等级转换计分办法。
一是解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学生选考科目不同,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分数不能直接相加的问题。
二是保持考生每门*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三是能够*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2020级、2021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