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则
*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昆明城市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人才。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昆明城市学校(原云南师范*商学校)(KUNMING CITY COLLEGE)
第四条 招生国标代码:13330
第五条 学校主管*:云南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学校校址:
1.海源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商院路1号。
邮编:650106
2.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嵩明职教园区文林路。
邮编:651701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昆明城市学校(原云南师范*商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2001年开始招生。其前身是云南师范*商学校,202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并更名为昆明城市学校。
学校现实行两校区办学,有在校生19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占比70%以上,高级职称(副高及以上)占比30%以上。
第九条 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校。
开设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理学、法学8个*门类、54个本科专业。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为学术型和国际化人才提供选择性教育服务。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行政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培养方式、学制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属于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二条 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3-6年。
第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标准为:财务管理、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城乡规划、人工智能、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体育教育、网络与新媒体、法学等专业学费为22000元/生.学年;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等专业学费为29800元/生.学年。住宿费:四人间:4000元/生.学年;六人间:3000元/生.学年。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面向*招收本科学生。
第十五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