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MAJOR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舞台表演和影视表演方面的知识和创造能力、能在文艺表演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校考省份:河北、天津、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陕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主要课程】
专业核心课:表演概论、表演基础技巧、台词基础训练、小品创作与排演、小说改编与排演、台词对白训练、片段改编与排演、台词独白训练
艺术类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2.对于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部分省份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生源不足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生源仍然不足,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