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十六条 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收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费标准如下:
学费元/学年 | 所含专业 |
3400 | 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英语、日语、翻译、菲律宾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僧伽罗语、泰语、乌尔都语、越南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汉语言文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历史学 |
4000 | 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法学、社区矫正、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经济与金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民族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 |
4500 | 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药物分析 |
5000 | 秘书学、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导游 |
8500 |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 |
10000 | 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
1400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目前住宿费标准如下:
校区 | 栋号 | 房间规格 | 收费标准 |
雨花 校区 | 芷苑、蕙苑学生公寓 | 4人间 | 1200元/人.年 |
芷苑、蕙苑学生公寓 | 6人间 | 800元/人.年 | |
蕙苑学生公寓普通间 | 6人或8人间 | 450元/人.年 | |
荣苑学生公寓 | 2人或4人间 | 1200元/人.年 | |
博济院普通学生宿舍 | 6-8人间 | 400元/人.年 | |
莲华 校区 | 西院学生公寓 | 6人间 | 800元/人.年 |
九龙池校区 | 4栋 | 4人间 | 1200元/人.年 |
1、2、5、7栋 | 6人间 | 800元/人.年 | |
香格里拉校区 | 香格里拉职业技术* | 6人间 | 150元/人.年 |
第四章 入学
第十八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按*和云南省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属*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