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公告
山西等八省区实现“两基”
2007-08-24
教育部日前发布公告,认定山西、安徽、湖南、湖北、江西、陕西、广西、内蒙古八省(自治区)实现了“两基”目标。
据悉,根据山西等八省区的申请,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有关规定,*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先后对八省区的“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经检查,八省区“两基”攻坚县全部按规划实现了“两基”,“两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两基”主要指标达到*要求。
据悉,教育部近期向八省区人民*印发了“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教育督导团将视情况对各省区“两基”巩固工作进行复查。
摘自:《*教育报》200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