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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07-26 20:47:36 浏览:
615
来源:
广州培训网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
财政
局,*人
银行
广东省
内各中心支行(深圳不发)、顺德市支行,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
财政
部 *
人民银行
关于
公安
等*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除《通知》附件所列收费项目外,各级
公安
、法院、工商、环保、计生*未纳入预算管理的
其他
收费项目,包括中央和省立项的收费项目(不含所属高校、中专的院校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上缴国库。
二、缴库办法按《通知》规定执行,各地区、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2003年全部实行委托
银行
代收方式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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