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于年内出台《广州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稿)》,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征求期截至6月30日。
《办法》规定,在培训期间,学员有权选择培训时间和教练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应当包括学员登记情况、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和结业证书复印等内容,学员档案自学员结业起至少保存4年。
在《办法》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如教练员基本信息、执教经历、再培训和教学业绩、质量排行等情况,让学员更加有目的地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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