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自 2015 年 10 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 凡通过原三门政治课程中两门及两门以上的,可顶替两门新的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或"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可顶替"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可顶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2.专业自 2018 年 10 月考试报名起,天津*不再接收新考生,已取得本专业准考证的考生,2024 年以前考生按原主考学校申请毕业,自 2024 年起天津*停止办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