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自2015 年 10 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和" 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两门课程 。凡通过原三门政治课程中两门及两门以上的,可顶替两门新的思想 政治理论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或" 邓小平理论概论" 或" 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课程,可顶替" 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概论" 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课程,可顶替"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律基础" 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