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外贸易职业*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的省粮食学校和创建于1978年的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2003年两校合并升格为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职业*,2010年更名为省商务厅主管的湖南省对外贸易职业*。
*办学理念*对接*"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和湖南"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突出"外"字特色,坚持"以国际视野办学,育高端商务人才"的办学理念和"诚信立身,勤奋立业"的校训,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活校、依法治校"的发展之路,以"品质立校、特色兴校、
发展愿景*围绕"外"字特色,做好"外"字文章,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主线,深化教育改革与创新,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专业群、课程的国际化建设,打造国际化师资队伍,不断加大国际化培训辐射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外"字做文章,以提升"外语能力+外交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将*打造成省内*、*商业行业*、国内*的*高职院校,打造*外经贸行业人才培养高地,以培养外经贸人才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2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考试录取后,如计划未满,再组织第二志愿考生考试,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志愿报考我校,并注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四条 我校每个二级*所辖专业为一个专业大类,每位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同一个二级*专业大类的专业,专业调剂原则上限于该二级*专业大类范围内。考生填报的专业分属不同二级*的,仅以*专业及与其所在同一个二级*的专业为有效填报专业,其他专业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