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贸职业*单招录取原则
portant;">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厅规定的"由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单独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
portant;">2、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portant;">3、*对报考*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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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4、总分同分段的考生,以技能测试分数或综合面试分数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分数同分以数学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以语文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
portant;">5、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在期满后上报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portant;">6、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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