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称评审具体时间
2023年职称评审具体时间如下:
2023年职称评审现在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时间,但是根据2022年公布的评审时间来看,除了南京各专业的评委会主要是集中在7、8、9三个月申报、缴费,其余城市申报时间从3月至10月都有涉及。
2022职称评审新规定具体如下:
1、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贯彻落实*有关精神,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加快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在改进基层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面,完善基层中*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结合我省基层中*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将由省教育厅负责研究制定基层中*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3、在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方面,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新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把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价的主要内容,鼓励卫生专技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
4、在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方面,省人社厅负责组建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设在省工信厅的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人社厅的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和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的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优化整合。
5、在高级职称认定方面,省人社厅明确,从省外、中直驻晋单位流动或军队转业安置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负责认定;到市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由各市*负责认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门负责认定。
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时间尚未发布。
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我国现行的以中*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规定,中学教师职称*等级为副高级,*教师职称*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该评定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中*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教师简介:
教师,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行业规范,在时间节点内,根据职称和专业,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经验技术。他受社会的委托对受教育者进行专门的教育。在社会发展中,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继承者和传播者。
对学生来说,又是学生智力的开发者和个性的塑造者。因此人们把"人类灵魂的工程 师"的崇高称号给予人民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起主导作用的,他是学生们身心发展过程的教育者、领导者、组织者。教师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国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从而影响到*的兴衰。
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策如下:
1、大专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无助理工程师职称,毕业七年后,工作时间不少于七年,可评审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2、本科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无助理工程师职称,毕业五年后,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可评审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3、中级职称论文要求:一般论文均为一篇即可,部分地区是发—篇,写一篇!高级职称论文要求:一般论文均为两篇即可,部分地区是要求不同,可能会不要求发表,而是写一篇作为答辩论文!
4、大专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助理工程师四年后,可以晋升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5、本科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助理工程师四年后,可以晋升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6、全日制硕士学历,正规学历,毕业三年后,可认定本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增加两年考核时间。
7、全日制博士学历,正规学历,毕业当年,基本就可认定本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增加两年考核时间。
2023年教师职称会取消吗
2023年教师职称会取消吗
各级各类教师职称评定短期不会取消。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以前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系列主要分为:*高级、*一级、*二级、*三级。
申报条件
概述
凡申报评审中、*教师高、中级的人员,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具备*本科毕业学历,并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的教学工作;
3.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并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特殊条件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表彰:
4.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如下: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获*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
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职业中学教师参加或作为指导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及有关*规划部署或举办的教学比赛、专业技能比赛等活动不少于2次,并取得优异成绩;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教师法职称修订2023年会实施吗。
教师法职称修订2023年不一定会实施的教师法修正案现在只是公布出来供全体教师和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提出修改方案,有关*把这些意见和修改方案综合起来,根据情况,该修改的地方修改然后还要等*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才能生效这个时间是不好把握的恐怕得几年的时间。
新教师法2023年不一定能正式实施的,已经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拟修订是正打算修订且现在正在征求反馈意见。新教师法实施后,中级职务即一级教师将和现在的初级职务即二、三级教师一样,没有了“指标”限制,不再实行评审制,改为根据教龄和履职情况实行考核制。而高级职务即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
不过,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教育行政*应当会同有关*科学、合理制定中*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
1、《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教育部在2021年11月29日公告的。这个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便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其中争议*的一个问题,是取得教师资格要求的学历学位标准。以中*、幼儿园为例: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教师应当具备师范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教师法》,其中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幼儿教师,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教师,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教师,高等师范本科或其他*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教师职称评审有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条件如下:
1、中学高级教师。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2、中学一级教师。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3、*幼儿园高级教师。
*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幼儿园)高级教师;*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2023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定
内容如下:1.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下放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规定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地市经批准可由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民办中*、幼儿园教师平等的专业发展权益,规定民办中*、幼儿园可参照公办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不低于或高于公办中*的岗位结构比例。
2.加强中*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等五*《关于加强新时代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规定中*思政课教师可实行单列评审。中*思政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可计入课时量,理顺中*思政课教师成长发展通道。
3.进一步规范组织程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单列章节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规范。详细规定各等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条件等,明确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教育*负责组建,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核准备案。
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学历在哪个层级审
收藏*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报
工作动态
+
通知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工作动态 通知
索引号:
/2022-00635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5-13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中人社发〔2022〕36号
发布日期:
2022-05-16
主题词: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浏览次数:61177
各镇街组织人事办、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中*(幼儿园),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广东省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09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中*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范围为我市普通中*、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镇属教育事业单位)、电化教育机构(教育技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教研、电教(教育技术)工作,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教师和公办学校(机构)非在编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2021年度全省中*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沿用原评审办法和水平评价标准,继续执行《广东省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上述两份文件,以下均简称《评价标准》)等有关规定。各级教师发展机构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电化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可参加中*教师职称评审。
三、确定竞聘推荐岗位数
公办中*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应在学校(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各镇街根据《中山市镇(区)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统筹所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使用。根据粤人社函〔2022〕109 号等文件及省有关会议精神,为平稳做好过渡,及时开展评审,满足教师成长和专业发展需求,继续沿用2021年的做法,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169号)等文件精神确定竞聘推荐岗位数。各学校(单位)根据省、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填写《中*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岗位使用备案表》,报所属主管*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时,岗位核定、岗位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不作刚性要求,其他申报评审程序、环节、具体要求等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公办学校(机构)非在编教师参照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要求执行。
四、制定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
各学校(单位)要根据《2021年度中山市中*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指引》(附件3-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学校(单位)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经学校(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单位)公示3天,报所属教育和人事主管*审核(备案)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并实施。
竞聘推荐方案内容应包括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使用岗位数,拟用于竞聘推荐的岗位及其数量,竞聘推荐考核办法,限制参加竞聘推荐考核的情形、解释权限等。
相关镇街可根据《中山市镇(区)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镇街实际,统筹制定所属中*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统筹开展所属中*教师职称(职务)竞聘。
五、评审(聘用)工作流程
按照省、市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中*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组织评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根据学校(单位)制定的竞聘推荐方案,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岗位竞聘。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学校(单位)人事*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填报相关审核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在我市初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等学历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继续实行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减少计划生育证明、第三方学历认证等不相关或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经学校和教育主管*在相关工作中已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相关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由申报人作出有效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替代证明,切实减轻教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三)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学校(单位)根据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成立推荐委员会,听取申请人公开述职、量化评分,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和推荐意见。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申请人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疫情防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占岗推荐人数不能超过已备案晋升职称竞聘推荐岗位数。
高职低聘教师参加竞聘推荐,竞聘成功的,不需要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按照中教体〔2015〕2号等聘用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初次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竞聘推荐方案进行竞聘推荐。竞聘成功,并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纳入当年晋升职称聘用范畴。
各镇街各学校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评价*标准,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把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评价,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重要内容,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
(四)人选公示及材料上报。学校(单位)应做好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在线审核、纸质材料核验工作,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市直属学校纪委书记(纪检委员)需在《广东省中*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上出具申报人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学校(单位)要按照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广东省中*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和投诉受理*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学校(单位)会议室等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学校(单位)人事(职称)管理*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主管*和市直属学校复核。
各镇街主管*和市直属学校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查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镇街教育纪检*结合学校(单位)审核意见统一出具所属单位申报人的廉政审核意见。因工作需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可要求有关镇街提交《同意聘用函》。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同意,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报送单位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中*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组织模式,具体如下:
1.市中*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市直属学校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以及镇街学校(单位)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镇街负责本镇街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讲课(评课)考核工作,以及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镇街教育主管*可发文授权规模较大、教育教学力量较强、人事管理规范的学校(单位)自行组织一级及以下教师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3.市直属学校(单位)负责本学校(单位)申报评审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单位)自行组织。
各考核单位按照《2021年度中山市中*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得分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并记入《广东省中*教师职称评审表》和《中山市中*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统计表》。各镇街各学校要规范工作程序、扎实做好工作。
(七)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市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及有关政策要求,对照《评价标准》组织评审,按照《中*教师职称评审会议面试答辩工作操作指引》,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申报中*高级教师的推荐人选进行面试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八)评后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和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按规定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将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获得教师职称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予以公布,公布的结果可作为学校(单位)聘用依据并及时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我省2021年起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需及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同时交学校、镇街教育主管*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
(十)岗位聘用。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获得教师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学校(单位)应按照省、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所在单位、所属主管*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学校、幼儿园对经评审取得教师职称的教师,应根据实际聘用到相应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
六、职称评审申报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要按照“在职在岗”要求,申报相应的系列和专业。已退休人员不再申报评审教师职称。目前不在教师岗位、没有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电化教育等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职称。
(二)根据粤人社发〔2021〕38号文和《评价标准》,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评审通过人员参加2021年度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取得职称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认定通过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取得职称资历年限、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日期,截止时间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