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 ||||||||||||||||||||||||||||||||||
报 考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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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用于测试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与英语水平的*性考试。考试面向社会,为人员择业、人才流动提供其计算机能力和英语水平的证明。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限制,就近在当地考点报考。《*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通用。 | ||||||||||||||||||||||||||||||||||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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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成绩的规定 | ||||||||||||||||||||||||||||||||||
1、 凡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自学考试商学、会计等二十三个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课程(标准号3016)。且从一九九九年起,各有关专业主考学校将不再安排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的考试成绩由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
2、凡取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大专层次的《英语(一)》(标准号:0012)课程。 3、凡取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层次的《英语(二)》(标准号:0015)课程。 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三张彩色一寸照片报名。报名表需准确填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项目不得有错。 2、考生需按上述时间亲自到考点报名,领取准考证、成绩单和证书。考点不另行通知。由于准考证、成绩单 和证书是重要文件,因此一律不邮寄,以免丢失。请考生谅解。 3、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查询本人的成绩 4、计算机等级考试单科(笔试或上机)不合格的考生必须在相邻的下次考试报名补考,否则成绩作废。 5、自考考生可单独报考英语等级考试的笔试,用以代替自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自考考生报名时须带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