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的2008年成人高校在湘招生计划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未公布的学校(专业)计划不得接受考生报名,不安排招生。
(二)本次公布的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由三部分组成,*部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第二部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第三部分为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各部分计划均按学校代码(部颁标准)顺序排列。
(三)学校招生计划中各招生专业有关内容的编排顺序,依次为专业代码(省编)、专业名称、科类代码、科类名称、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计划数、授课地点及备注。请考生在选报专业志愿时一定要注意同一专业名称在不同科类中的编号是不相同的。
(四)备注栏说明:1.专升本计划,在备注栏注明“师资专项”的各类专业仅限在职教师报考。2.考生在报考了备注栏中注明有加试要求的专业后,须尽快与所报考的学校联系了解加试相关事宜。
(五)凡未在招生计划的“授课地点”栏注明专业授课地点的,考生可向所报考的学校招生*咨询,或登陆学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六)每个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两所学校(含专业)志愿(分*志愿和第二志愿)。在填报志愿时请考生注意:
1.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起专层次的相应科类专业,报考高起专层次的考生不能兼报高起本的专业。
2.同一层次(本科或专科)相同科类的两个专业可以兼报,不同科类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兼报。凡*志愿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允许兼报相应的文、理科专业。
3.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持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考生须慎重填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
4.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根据《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办法》的说明填报志愿,并认真校对后确认。志愿一经填定,一律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