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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首度披露广告收入达3448万元

日期:2009-10-29 00:00:00     浏览:174    来源:广州培训网

到底谁是真正的“开心网”?这个问题现在只能交由法律来最终裁定。

昨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kaixin001.com,以下简称开心人)状告千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kaixin.com,以下简称千橡)不正当竞争一案。经过2个多小时的辩论,法庭并未当庭作出判决,表示宣判日期另定。

索赔1000万 开心人说“要少了”

昨日,庭上控辩双方就是否商标侵权、控告主体是否一致展开辩论。

开心人首先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千橡停止使用“开心网”以及与“开心网”近似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停止使用kaixin.com的域名。并要求千橡公开道歉,并赔偿1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出席开庭的千橡代理人透露,此前开心网CEO程炳皓和千橡CEO陈一舟就“开心网”的归属问题进行过沟通,但是双方不欢而散。最终双方走向法律途径。

除了开心人就不正当竞争起诉千橡外,高达1000万元的赔偿也是案件的焦点之一。为了证明赔偿数额合情合理,开心人也首次对外披露其广告收益。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9月16日,开心人的广告收入为34483636元,注册用户为53449925个,两个数据相除,可以得到每个用户为开心网带来的广告收益为0.64元。开心人公司表示,依据上述数据再乘以千橡开心的注册用户35062650,等于2200多万元,这也是开心人公司的损失,诉讼请求实际远低于这个数字。

千橡辩称:开心人告错了对象

案件被告千橡一开始就向法庭提交了终止案件诉讼的请求。并且一再辩称,目前被告“开心网”的运营主体是千橡网景,并非案件的被告千橡。

就诉讼主体的问题,千橡向记者这样解释:目前,为了方便管理旗下网站,千橡新成立千橡网景实际负责千橡旗下人人网、开心网的运营,财务等方面也相对独立。对于1000万元的诉讼赔偿,千橡以计算方式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提出异议。

经过2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法庭当场并没有作出判决,并表示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宣判日期另定。《每日经济新闻》 曹晟源

纠葛由来

两家开心网的纠葛由来已久。开心网(kaixin001.com)由新浪前CTO程炳浩在2008年3月一手创办,凭借买卖奴隶、找车位等小游戏短时期内汇聚了大量人气,成为国内社交网领域(SNS)冒出的一匹黑马。

但很快,开心网域名的漏洞被一些人注意到,9158.com的傅政军以大约3.5万美元的价格购得kaixin.com后,欲以域名入股开心网,但遭到程炳皓拒绝。程炳皓也同样拒绝了陈一舟的收购意向。

开心网(kaixin001.com)的蹿红速度令当时拥有国内*的SNS社区校内网的千橡集团感到紧张,并且开心网(kaixin001.com)上聚集的白领显然比*生更具广告投放价值。2008年9月,千橡提出收购开心网(kaixin001.com)未果。10月,千橡购得了域名 kaixin.com,同样取名开心网,一时间两站并出。凭借千橡集团本身的资源以及“病毒式”邀请注册方式,使得很多国内用户混淆了两家开心网。两家的梁子就此结下。

案情回放

因认为对自己构成不正当竞争,开心人公司将千橡开心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用“开心网”名称,并索赔1000万元。

原告称,该公司在2008年3月创办了“开心网”。而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同年10月14日才开通了同一名称的“开心网”。

原告认为,千橡开心在网站名称、服务功能、对象、内容上与自己网站完全相同,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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