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2021年报考政策解读
*章 总则*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悉纤羡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类(含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五个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设计四个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为*学年5500元,第二学年划分专业后按不同专业收费标准收竖配费;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电子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9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9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应用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旅游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子商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7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动睁拍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宠物养护与训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价格**审核标准收取);
会计(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价格**审核标准收取);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价格**审核标准收取);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价格**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长春职业技术颁发*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助学贷款为主、*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奖学金8000元/生/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助学金2300-4300元/生/年。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长春职业技术贫困生学费补助》资助项目,并根据家庭困难等级评估出补助比例。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贫困的学生既能增加收入,又能锻炼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同时设立了奖学金。奖学金每生每年500-2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二)院校志愿:对按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志愿考生,当*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三)专业志愿: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对符合*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三、对口升学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对口升学专业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和吉林省招生办投档信息,在满足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科目顺序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长春职业技术招生处
邮 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602 444/555/666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春职业技术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长春职业技术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章 总则*条 为规范长春职业技术2015年招生工作,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街(路)327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陵袭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职业技术颁发*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源汪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嵌入式系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食品生物技术(啤酒酿造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机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雹塌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工艺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金融与证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9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900元
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
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应用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长春职业技术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色盲、色弱的考生限制报考的专业: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食品生物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啤酒酿造方向)、食品工艺与检测、生物技术及应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二、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长春职业技术工科类专业。
三、新生入学后,凡发现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或因体检问题被学校取消录取资格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二)院校志愿:对按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志愿考生,当*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三)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志愿报考长春职业技术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最末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长春职业技术,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长春职业技术,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五)对符合*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长春职业技术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信息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三、对口升学专业录取原则报考长春职业技术对口升学专业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和吉林省招生办投档信息,在满足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长春职业技术招生处
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602444 84602555 84602666
联系人:孙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政策执行。
长春职业技术2010年招生简章
*章总则*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论坛)招生工作,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兆谈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逗蚂
第五条我校共有专科(高职)族指碰专业36个。2010年招生的专科(高职)专业33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3500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学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论坛)考生。
第九条学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色盲、色弱的考生限制报考的专业: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食品生物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啤酒工艺方向)、食品加工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限制报考的专业:食品生物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啤酒工艺方向)、食品加工技术。
三、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工科类专业。
四、新生入学后,凡发现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或因体检问题被学校取消录取资格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二)院校志愿:对按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志愿考生,当*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三)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根据分数和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最末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五)对符合*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信息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三、对口升学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对口升学专业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和吉林省招生办投档信息,在满足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vit.com.cn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联系电话:0431-84602555 84602666
联系人:王老师 孙老师
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职业技术颁发*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食品生物技术专业、食品生物技术(啤酒工艺方向)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市场营销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物流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专业、嵌入式系统工程专业、软件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商务英语专业、应用日语专业、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物流管理(汽车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00元;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电脑艺术设计专业)、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旅游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021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长春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落实2021年《*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及 吉林 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于2021年组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相关政策,我校特制定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指南。
一、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 高考 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 考试 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渣斗校、职业高中) 毕业 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 就业 人员以及符合“一村一名 *生 村医计划”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报名。
已经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选报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类型。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30日(每天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2021年10月1—12日(每天9:00时—16:00时)。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相关证件及《吉林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身份界定审核表》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相应*完成身份界定。普通高中生、中职毕业生的户籍、学籍信息由教育*、各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负责;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用人单位员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界定由*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身份界定由农业农村*负责;“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由卫生健康*牵头与相关*实施。
2.考生按照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9月15—30日)进行网上报名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2021年10月1-12日)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与身份证信息采集。
(四)考生体检及医疗检查
2021年普通高 校招 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陈述本人既往病史。体检时间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0月20日。
二、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安排
1.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2.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等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6—7日(具体时间以《准 考证 》公布时间为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置在考生所在地区(市、州)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自主实施,具体的测试方式及内容由学校自定。测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实际通知为准。
(二)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三、 学费 与资助政策
学费:各专业学费按照我校备案的学费标准进行收取。
资助政策: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19号)要求,做好学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根据《吉林省“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21〕18号)的通知,如基磨对以“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被录取的培养对象在校期间锋亩,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四、招生专业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我校拟投放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营养、卫生检验检疫技术、临床医学(只面向长春地区“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中医学(只面向“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针灸推拿(只面向长春地区“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等专业。具体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实际批复为准。
五、培养方式
学校将针对不同生源群体,拟采取分类教育教学方式。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全日制授课,学制三年;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等群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拓展就业 创业 本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4825118 84844694
招生网站: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生关注热点问题
1.考生如何获取扩招准确信息?
答:考生可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各大主流媒体发布的扩招专项信息及宣传报道。甄别虚假宣传,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补习班,谨防上当受骗。
2.高职扩招录取办法?
答:高职院校依据经审核公布的招生章程,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例核定录取成绩,择优录取;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3.高职院校对扩招入学的学生采取哪些教学形式?
答:针对不同生源群体,采取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形式,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做到“不降标准、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4.高职扩招学生入学后学籍管理如何规定?
答:高招扩招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非扩招专项试点班。
5.高职扩招学生的 学习 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考生不同群体,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在高职学校全日制上课,学制为三年,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等群体可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
6.扩招考生是否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答: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招聘 、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7.2021年高职扩招开学时间?
答: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 新生 在2022年春季入学。
8.扩招的学生如何收取学费?
答:学生取得招生院校的录取资格后,要按招生专业收取学费,学费收取的方式为一年一交。
9.升入高职院校的学生享受哪些资补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19号)文件精神,学生入校后享受*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服兵役*教育资助奖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助学贷款奖补资金。
10.退役军人升入高职院校后,如何收取学费?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金额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资助金,其他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11.考生修满学制后获取什么毕业证?
答: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学校颁发*规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证 书 。
12.什么身份可以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
答:只有符合“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人员才可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只招收长春地区符合“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人员,中医学专业招收全省符合“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人员。
13.“一村一名*生村医计划”培养的对象?
答:重点面向目前在村卫生室岗位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乡村医生,年龄须50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1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医生有意愿到缺少村医的村卫生室执业,签订服务协议后可报名参加。没有大专学历村医或者现有村医年龄较大(原则上超过55周岁)的村卫生室,在无人报名前提下,个体村卫生所村医或其他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并承诺到村卫生室执业不少于5年的,可参加报名。目前在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可考虑纳入培养范围,包括面向村卫生室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
报名考生须承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负责,组织参加培养的村医在报名时签订承诺书或协议书,强化履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