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妇幼保健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拟开展3次培训后考核,考试日期分别为4月1日、8月5日、11月18日,专业为妇幼保健员。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详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考试评价-技能人才评价版块。
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现将妇幼保健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培训后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妇幼保健员。
二、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妇幼保健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并完成相应线上、线下培训课程的学员。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远程在线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9:00-10:00.
四、考试工作安排
考前准备
1.考生在考试前须认真阅读远程在线考试规则、考生须知,按要求布置考场、熟悉考试各项规定和要求。
2.考试相关设备和软件。
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必须通过谷歌浏览器访问考试页面。
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考试环境,如因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责任自负。
模拟考试
1.考生于3月27日开始,可登录我中心官网考试评价-技能人才评价-考生入口-准考证查询及下载,下载准考证。
2.模拟考试:3月28日8:00至29日20:00.考生自行安排时间,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链接地址参加模拟考试。
3.技术支持:模拟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866-999.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测试考试环境、核对考试专业、熟悉考试流程。凡因未参加模拟考试,致使无法进行正式考试的,责任自负。
正式考试
1.考试当天,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链接地址参加正式考试;
2.本次考试采用直播、录播监考方式进行全程监督、记录,同时采用人脸识别、切换屏幕记录、智能行为分析识别等技术手段识别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3.技术支持: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866-999.
五、成绩及证书查询
考试结束后,我中心将在官网适时发布成绩和证书信息。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本次考试未通过的考生,自动滚动至下一批次考试,未按期参加补考视为自动放弃免费补考机会;
2.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附件:1.远程在线考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