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 湖南外贸职业前身是1954年创建的湖南省粮食学校和1978年创建的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2003年经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隶属于省商务厅。先后为商务行业和湖南区域经济培养了4万多名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享有湖南外贸"黄埔军校"的美誉。*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原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成小云、新华联集团总经理付军、威胜电子集团总裁吉为等是我院*毕业生的杰出代表。
01、湖南外贸职业单招收费标准
portant;">1、根据*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portant;">2、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方便。此外,还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portant;">3、被单招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样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portant;">
portant;">4、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portant;">5、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02、湖南外贸职业单招录取原则
portant;">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厅规定的"由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单独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
portant;">
portant;">2、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portant;">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portant;">4、对报考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portant;">
portant;">5、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portant;">6、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portant;">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03、湖南外贸职业单招单招专业
portant;">1、专业名称:空中乘务,单招计划数:160 ,*低录取分数:130 ,学费:5800
portant;">2、专业名称:光电技术应用 ,单招计划数:3440 ,*低录取分数:100 ,学费:4550
portant;">3、专业名称:工程测量技术,单招计划数:170 ,*低录取分数:60 ,学费:5800
portant;">4、专业名称: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单招计划数:160 ,*低录取分数:60 ,学费:9000
portant;">5、专业名称:体育教育,单招计划数:85 ,*低录取分数:120 ,学费:6780
portant;">6、专业名称: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单招计划数:165 ,*低录取分数:145 ,学费:4490
portant;">7、专业名称:移动应用开发,单招计划数:120 ,*低录取分数:75 ,学费:4535
04、湖南外贸职业单招组织*
portant;">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portant;">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
portant;">3、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portant;">4、*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布置;负责住宿、用餐、医疗等后勤*工作。
portant;">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配合考务工作组对考试过程进行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portant;">6、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portant;">7、笔试及面试小组:负责笔试试卷准备、准考证发放、考场编排、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汇总;负责面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面试、成绩汇总及复核。
05、湖南外贸职业单招招生原则
portant;">1、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portant;">2、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portant;">3、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portant;">
portant; word-break: break-all !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