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报考条件
公共营养师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整个公共营养师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助理营养师、高级营养师、二级营养师、一级营养师。
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学习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