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幼升小历年来坚持人户合一,对口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本地户籍子女按照*对口入学,非本地户籍子女家长需准备好居住证,区教育局会根据居住证上的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一、户籍情况:
*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第二种: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均无房产;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学校服务社区的空户、搭户、假户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提前迁*至实际居住地,执行到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
二、什么是"空户"、"搭户"、"假户":
空户:适龄儿童*本(随父母或非随父母)为独立*,所呈现的住址无房屋或非民用住房(商用、商住两用)或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为非直系亲属。
搭户:适龄儿童房*呈现的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非直系亲属。
假户:适龄儿童呈现的*本是不真实的,属伪造的。
学校片区的空户、搭户,应将*迁至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甄别认定后处理。假户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登记。此外,商用、商住两用房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
三、"人户分离"怎么办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但对于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实际居住在江岸区(以此区为例)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至公办教育资源充足的学校。
四、"人户合一"报名需准备哪些资料
武汉市*,*本、房产证、出生证、健康手册是*基本的。但是不同学校、不同区也会有具体要求。
(1)部分热门学校:如果*是和(外)祖父祖母在一起的,需要父母提供无房证明。
(2)随迁入学(外地*):居住证、务工证(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本、租房协议或购房相关资料、健康手册、出生证。
(3)其他情况: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水电发票(一般为*近三个月)、拆迁相关证明(如:拆迁证明、拆迁协议等)、入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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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幼升小是可以择校的,像武汉*、长春街*、育才一小、二小;水果湖一小、二小等*都是可以的;
一、公办*入学流程
武汉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有三个程序:
1、按规定登记信息;
2、7月3日前领取由区人民*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7月5-6日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31日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入学流程
武汉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有三个程序:
1.网上报名。今年全市民办*和民办*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于7月7-9日登录《武汉市中*入学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届时将提前发布)。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还须到学校确认资格。凡有意选择民办*和民办*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招生录取。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录取结果时间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
3.缴费确认。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有办法进,专业人做专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