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区*新生补录登记时间及报名条件
一、补录安排
8月25日-31日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 (5月5日-20日) 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在区平台补录登记
8月25日-31日补录新生统筹入学
二、报名条件/入学对象
年满6岁的适龄儿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
(1)其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均在服务范围内,且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即"人户合一"。
(2)其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搭户、*生父母落户等情形,不需办理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原则上要求一致,至少登记时两者必须所属同一个派出所。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为主,具体就读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的适龄儿童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且自有房产。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原则上要求一致,至少登记时两者必须所属同一个派出所。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为主,具体就读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户籍在高新区的拆迁过渡户适龄儿童
户籍在高新区,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必须先在户籍所在片区登记入学,就读确有困难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合同、未还建证明等)的,可在8月25日后再向实际居住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登记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与洪山区插花区域属高新区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与洪山区入学插花区域,属高新区入学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网上登记提供的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住址一致。
说明: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适龄儿童、非武汉市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适龄儿童,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属于网上平台登记范围,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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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幼升小是可以择校的,像武汉*、长春街*、育才一小、二小;水果湖一小、二小等*都是可以的;
一、公办*入学流程
武汉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有三个程序:
1、按规定登记信息;
2、7月3日前领取由区人民*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7月5-6日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31日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入学流程
武汉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有三个程序:
1.网上报名。今年全市民办*和民办*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于7月7-9日登录《武汉市中*入学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届时将提前发布)。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还须到学校确认资格。凡有意选择民办*和民办*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招生录取。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录取结果时间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
3.缴费确认。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有办法进,专业人做专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