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新生入学政策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一)对口就近入学。
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提交审核资料:
(1)*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说明:
a.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b.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c.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d.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纸坊城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持有江夏区居住证。提供:
a.*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江夏区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江夏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江夏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落实百万*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纸坊城区的*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
提供:a.*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持有江夏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a.*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 父(母)在江夏区的居住证。
想要更快更好的择校可联系周老师:15342248119
武汉幼升小是可以择校的,像武汉*、长春街*、育才一小、二小;水果湖一小、二小等*都是可以的;
一、公办*入学流程
武汉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有三个程序:
1、按规定登记信息;
2、7月3日前领取由区人民*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7月5-6日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31日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入学流程
武汉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有三个程序:
1.网上报名。今年全市民办*和民办*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于7月7-9日登录《武汉市中*入学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届时将提前发布)。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还须到学校确认资格。凡有意选择民办*和民办*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招生录取。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录取结果时间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
3.缴费确认。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有办法进,专业人做专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