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课程
人体形态学、医学微生物学与寄生虫学、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医学心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护理教育学、护理研究、医学统计学等。
怎么样呢株洲卫生职业学校
1.情况介绍
护理专业专任教师84人,硕士研究生38人 ,其中正高8人,副高职称以上30人,双师素质型教师70人,兼职教师28人,讲师34人,初级20人。通过引进、聘请、培养等方式,建成了"企业大师引领、专兼职相结合、校企优势互补"的教学团队。校企共同协作,建立双专业带头人制,培养了3名校内护理专业带头人。同时,聘请3名三甲医院的*、教授为校外专业带头人,充分发挥出校内、外专业带头人的优势和引领作用。对接职业岗位,加强骨干教师培养,鼓励教师攻读在职博士,培养出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对接职业岗位,每年选送骨干教师到湘雅一、二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培训。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每年暑假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所有骨干教师均获得医疗护理行业*证书和各类考评员证书,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聘请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了稳定的兼职教师库,共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施、项目开发、顶岗实习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等教学全过程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三年内*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